看完这部平均五分钟就得扣扳机一次的片子,忽然明白为什么美国人是那么喜欢枪枪炮炮的东西了。不仅仅是因为持枪权写在他们宪法里,更是因为枪本身,其实就是美国梦的延续。用枪,人和人的关系变得那么简单:不是朋友,就是敌人;用枪,你可以凭自己的实力实现自己的梦想;用枪,只须考虑准确和速度,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,没有什么“潜规则”,也没有什么先天的优势;你对枪认真,枪就会报答你。
以前很难理解,美国如果驾驶超速,警察叫停后是握枪瞄准司机检查,甚至还得趴在车上接受搜身。现在想明白了,一个高度发达的体制化国家,正常人是没有必要违反规则和体制的,所以驾驶超速的人,多半可能是些亡命徒,还是小心些好。亡命徒之所以危险,还是因为有枪的缘故。我们中国人真的很难去理解那种每个人枕头下都有枪的文化,看美国枪战片也只是看到了他们吵吵嚷嚷的表面。
回到片子上吧。克里夫·欧文现在基本被定型为“猛男”了,要么是冷兵器,要么是枪械。个人感觉他还是使枪时有些感觉。乍一看,长得和年轻时候的史泰龙还有些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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